「你又遲到了!」「為什麼你做事總是拖拖拉拉?」這些話,你曾經說過嗎?還是從別人嘴巴裡聽到?這些帶有批判、貶低、責備的語言,被美國心理學家馬歇爾.盧森堡(MarshallRosenberg)稱為「暴力語言」,它的象徵動物是豺狼;長頸鹿則代表同理、善解人意的「非暴力語言」。 如果每個人都可以學會非暴力溝通,在職場上,就沒有所謂的敵人,人人都能成為你的盟友。
想要在職場上活用「非暴力溝通法」,
不妨嘗試以下 4 種練習(點擊可直接前往該段落)
1. 觀察但不評論
2. 表達內心感受
3. 認清自身需要
4. 提出具體請求
練習 1|觀察但不評論
我真的不想找架吵, 為什麼一說話就激起對立?
「你可以說看到我沒做家事,心裡很失望,但罵我『不負責任』,並不會讓我更想幫忙。你可以說我拒絕你的追求,讓你頗為受傷,但罵我是『木頭人』,並不會讓你將來更有希望。」
盧森堡的這段話,完全展現出 人們在表達時加入自己的主觀評論,讓對方不僅無法聽進去,反而會認為我們在批評指責,更加抗拒行動。 因此,非暴力溝通的做法,是要你學習「觀察」和描述他人的一舉一動,但不能和「評論」混為一談。主觀評論和客觀描述的差別是什麼?
不帶評論意味的客觀陳述,是如實呈現自己所見人事物的所作所為,僅此而已,比如「山姆在開會時沒有詢問我的意見」。但如果你是說,「山姆每次開會都自顧自地發表意見,也不想聽別人的想法」,則屬於添加主觀意見的評論。
《非暴力溝通》指出,當說話者指涉的對象不明確(移工講話都很大聲)、言談間增加個人的推測(他不會準時把成品交出去的)、習慣將預測當成既定事實(不吃早餐,對身體不好),或是使用含有個人詮釋的副詞與形容詞(吉姆長得很醜),都可能使單純的觀察變成評論,引發談話雙方的對立情緒。
比方說,提到你「總是」很忙、「每次」都不幫忙等字句,聽者往往會急於為自己辯解「哪有總是忙」「多少有幫忙吧」,質疑你過度誇大,自然無法產生善意,進行有效溝通。
練習 1 |把存粹的「觀察」圈起來
練習 2 |表達內心感受
我感覺很受傷, 應該坦白講出來嗎?
你曾經坦誠地說出自己的情緒嗎?「我很生氣」「感覺受傷害」,這些感覺不宜公開的內心活動,其實是有助於溝通的利器。幫助對方充分了解你的感受,雙方才有機會進一步掌握彼此需要、達成共識。
雖然我們常常使用「我覺得」這個詞,但實際上卻沒有說出太多感受。《不再各說各話》解釋,感受是身體經歷到的感覺,但大多數人會把情緒和腦袋中的想法混淆在一起。舉例來說,「我覺得這樣的安排對我並不公平」,其實只傳達了你的想法,並沒有提到自己的情緒變化,更精確的說法是「我認為這樣的安排對我並不公平,我有點不滿。」 如果沒有談到情緒,不僅無法增進雙方的理解,還可能讓對方過度聚焦想法、感到委屈,不願意繼續溝通。
在表達自身感受時,用詞最好明確、具體。可以擴充與感受有關的詞彙,未來就有機會明確表達自己的情緒。一般來說, 當「我覺得」後面接著以下 3 種說詞,就代表說話者沒有清楚表達自己的感受:
- 似乎、好像: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個失敗者
- 我、你、他、它等代名詞:我覺得我總是在聽命行事
- 人名或指稱某些人的名詞:我覺得小艾很負責任
在聆聽他人說話的時候,也是如此。當你聽到對方說「我覺得同事看不起我」,與其反駁沒人看不起他,不如同理他的感受,往下思考背後的需要,幫助對話進展下去。
練習 2|哪些字句成功表達出感受?
練習 3|認清自身需要
面對同事赴約遲到, 為何我有時擔心、有時生氣?
和部門同事約了午餐,過了 12 點他卻沒出現,你可能會生氣地想「這麼沒有時間觀念」,但再過 1 小時他還是沒來,你或許會轉為擔憂,怕對方出事了。明明都是遲到,為什麼你上一秒生氣、下一秒又轉為擔心?《不再各說各話》提到,人們在面對相同情境,可能會產生不同的感受。
盧森堡也強調,人類的感受是源自當下的需要與期望,以及對他人言語和行為的解讀。換句話說, 你會有情緒,不是因為別人做了什麼。對方做的事或說的話,只是一個「刺激」,真正的原因,是這件事與你的某個價值觀或需要違背,所以你才會有反應。
舉例來說,聽到別人說:「你是我見過最自以為是的人!」當下你可能會覺得是自己不好,向對方道歉;或是憤怒反駁。但依循非暴力溝通的處理方式,是在自省與對抗之前,試著察覺自己的感受,反思背後的需要。
比如,你感到很委屈,因為過去一直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,卻沒有被察覺。這份委屈背後的需要,是希望有人肯定自己為他人所做的努力。盧森堡表示,愈能將自己的感受和需要加以連結,就愈能為自己的感受負起責任,不會一味責怪他人。在日常對話裡,有些常見的句型會讓你不自覺怪罪他人。例如,「我感覺(某種情緒),因為(別人做了什麼)⋯⋯」,或是在陳述中只提到別人的行為(我升職那天沒有人祝賀我,我覺得很傷心)。如果改用「我覺得⋯⋯,因為我⋯⋯」的句型描述事件,能訓練自己更有意識地為感受負責。
練習 3|哪些句子真正為感受負起責任?
練習 4|提出具體請求
為什麼我表達了訴求, 卻沒有人願意照著做?
「我希望你們在公司裡能隨心所欲地發表意見。」當主管這樣說,你真的敢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嗎?
多數人不敢,因為這句話有太多模糊空間,很難確保自己會不會有天因為「太隨心所欲」,而喪失晉升機會。
《非暴力溝通》指出,人們會用含糊抽象的語言,掩蓋想要操控對方的意圖。即便主管真的希望員工能自在表達,但沒有明確告訴對方可以怎麼做,只會讓人無所適從。更好的說法可能是:「我希望你們可以告訴我,怎麼做才能讓你們更敢於表達意見。」如果主管能清楚表達自己的請求,就愈有可能得到相對應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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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別人提出請求時,盡可能使用正向、具體明確的字詞,以對方有能力做到的方式,提出要別人「去做」什麼,而不是「不要做」什麼。 如果只告訴對方不要做什麼,一來他無法理解你真正的意圖,二來可能激發出叛逆的心理。
不過,盧森堡提醒,不要把「請求」跟「要求」搞混。如果你心裡想的是:「他應該照著我的話去做」「老闆理應幫我加薪」「要他們加班是有道理的」,你提出的就有可能是「要求」,當對方不照你的話去做,你就有可能會批評他們;如果有人曾經拒絕你而受到責備,他也會認為你之後提出的請求都是要求。
如果想讓對方明白我們真的是在「請求」,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在遭到拒絕後,同理他的處境與難處,再試著就我們的訴求,與他人對話、尋求更好的解方。